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直线折旧法等方法,逐年将固定资产原值按预计耐用年限的比例折减后,计入成本或费用的总额。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得到固定资产的折旧基数。
折旧基数÷预计耐用年限=年度折旧额。
年度折旧额累加起来即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数。
例如:某公司购置了一台价值10万元的机器,该机器预计耐用年限10年,预计残值为1万元,采用直线折旧法计算,那么每年的折旧额为9万元÷10年=9千元。第一年折旧额为9千元,第二年折旧额也为9千元,以此类推,直到机器报废。在第10年,累计折旧即为机器原值减去预计残值的9万元。